导航:首页 > 石斛百科 > 天猫超市石斛

天猫超市石斛

发布时间:2022-07-16 23:51:59

1. 一个新品牌白酒怎样营销

1、人群的占领是新型白酒盈利模式取胜的关键策略

总的来看,无论新型白酒企业还是传统白酒企业,酒企对品牌的故事性和精准性越来越重视,而白酒周期聚焦品牌的背后逻辑更多是因为消费者市场成为了市场销量的主要驱动力,企业将注意力转移到消费群体,以适应当下消费者驱动的白酒消费市场。

因此,对于白酒企业而言,圈住了消费群体就相当于获得了市场,而消费群体体量的大小以及粘性的强弱完全将取决于品牌故事的互动性强,精准度高,以及为消费群体建立所谓的“群体归属感”。

拾人饮、酣客公社、有数酒等等白酒品牌都是以相似方式,不断的为社群赋能,通过搭建社群建立的品牌势能,对目标消费者主动吸引以及潜在消费群体的主动入群,精准营销,实现了高转换、强粘性的高效模式。

2、通过渠道布局,挖掘消费者需求并未被充分市场化的细分行业

从某种层面上来说,白酒行业的消费升级才刚刚开始,因为行业的驱动因素才刚刚有政务消费驱动转为个人消费驱动,各大品牌商在消费者挖掘方面还有很多功课要补,尤其是针对高酒龄人群的大众消费升级,以及针对年轻人群的消费导入。中国的酒企并缺乏好的产品,因此好的产品有了;中国消费者的消费升级趋势也很明确,因此有效的需求也有了。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连接终端、连接消费者,就需要企业在渠道、模式上进行落地创新,而不能再走老路。

从广泛含义的角度说,渠道应当包含区域、渠道、终端三个部分。

区域方面的机会已经微乎其微,比如云南品斛堂的石斛酒,就是抓住了云南低端酒区域存在空白市场的机会。

渠道方面,中小型经销商机会越来越小,平台型经销商的机会到来。如茅台、泸州老窖、郎酒、洋河、剑南春等等,越来越多的酒企在进行厂商融合、一体化建设,使得中小型经销商的话语权越来越弱;另一方面,较大的经销商参与建设的连锁专卖,如华致酒行,将会是未来渠道的主要趋势之一。

同时,线上渠道方面,比如天猫、京东、1919、酒便利、酒仙网、酒直达、同城酒库、也买酒等等渠道销售占比越来越高,这方面已是未来发展确定性的机会。

终端方面,红酒已经开拓了购物中心、永辉超市等新型社区业态的市场,随着白酒消费市场向消费者的进一步前移,购物中心、新型社区商超也会是白酒渠道的机会。

2. 有哪些消费者维权的经典案例

消费者维权的经典案例:

【案例一】 

隐瞒信息误导消费者: 

2017年初,消费者荆某、陈某在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汽车与该公司发生争议。经查,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将本属免费办理的业务交由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代为办理,收取消费者垫款服务费计22201元。

西安市工商局灞桥分局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认定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提供服务中,隐瞒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22万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汽车销售服务纠纷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问题,消费者在遇到问题,不能得到经销商和厂商回应时,可以通过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 

【案例二】 

冒用“苹果”商标经营:

2017年初,消费者赵某在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购买苹果电脑1台,后在处理售后服务问题中发现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商标侵权行为。经查,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苹果”商标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的情况下,将““苹果”商标作为经营标志和宣传使用,违法经营额计34038元。

西安市工商局碑林分局依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认定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责令其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作出罚款75000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未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既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也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 

【案例三】 

经营者不享有单方解释权:

2017年4月,高陵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经营场所内张贴的店堂告示上含有“以上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属某商贸有限公司”话语,涉嫌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禁止性规定,依法对其立案调查。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六)项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店堂告示的,不得“规定  经营者单方享有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 

【案例四】 

利用格式条款强制消费:

2017年7月,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消费者马某购买汽车过程中,利用格式条款,强制马某购买其指定的价值7000元的装饰材料及服务,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从中获利3500元。

西安市工商局双生分局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有关规定,认定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利用格式条款强制消费行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过程中,对于经营者强制消费、变相强制消费和添加不合理条件的经营行为,应拒绝交易。已经达成交易的,应通过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五】 

不兑现返现奖励承诺:

2017年6月份,浙江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西安市工商局阎良分局转交案件线索,反映天猫店铺某专卖店在上一年“双11”促销奶粉期间,不兑现返现奖励承诺问题。经查,该专卖店承诺“双11当天付款最高前30名奖励3000元-100元不等的现金”。

但在兑付奖励时仅对前15名消费者兑现承诺。在未征得其余15名获奖消费者同意情况下,改用店铺积分进行奖励。最终,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商品时,要认真甄别,保留相关票据。在经营者不兑现承诺时,要及时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 

【案例六】 

价格信息误导消费者:

2017年2月9日,山西游客赵某在临潼旅游期间,在某土特产店购买了价值6468元的中药材“铁皮石斛”,后感觉“铁皮石斛”价格太高,通过“12315”投诉举报电话向西安市工商局临潼分局进行投诉。

经查,该土特产店销售人员销售时故意未将“铁皮石斛”价格说清楚,导致赵某将“每克10元”的价格误认为是“每根10元”,购买600多克,并将“铁皮石斛”打成粉状,付款6468元。

西安市工商局临潼分局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认定该土特产店故意不说清楚所提供的商品价格的行为,属于隐瞒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行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罚款19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

马铃薯生长异常农户受损:

2017年,兰陵县种植户张先生从经销商张某处购买土豆种7000公斤,2月中旬起垄覆膜种植于11个地块计49.3亩。4月27日起,该品种生长开始出现异常,遂找经销商协商。

种植户认为是土豆种质量问题,经销商认为是种植过程消毒不彻底,双方争执不下,协商陷入僵局。2017年5月,种植户拨打12315投诉电话,要求经销商赔偿经济损失。

兰陵县工商局、消协协调农业部门出具了鉴定报告。经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经销商赔偿种植户损失43000元。

【案例八】

天价内衣无效果:

蒙阴县消费者李女士于2017年3月份,在蒙阴县某化妆品店花17460元购买两套“梵依漫”美体内衣,穿着后发现没有其商家所说的宣传效果,要求退货。

经调查,消费者李女士反映情况属实,商家确实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的问题。经调解,商家认识到错误并同意为李女士退货,将李女士消费的17460元退还。

3. 如何欢度中秋

阖家团聚享天伦。
中秋节,是个团聚的日子。在三天假期中,不妨多陪陪家人,大家一起吃月饼,看节目,尽享天伦之旅,好不痛快!

商场超市大采购。
每逢节假日,商场超市肯定会推出各种诱人活动,中秋节肯定不会例外。也可以选择去超市商场进行大采购,购买日常所需,价格肯定会优惠很多。

朋友聚餐增友谊。
既然放假了,和朋友同学聚餐聚会,肯定是少不了的。大家在一起畅所欲言,沟通情感,增进友谊,相谈甚欢。

通宵电影看不停。
也可以选择去当地电影院,喊上几个挚友,看几部通宵电影。今年的电影中秋档,佳片还是蛮多的,爱情、警匪、恐怖……各种类型的都有,可以满足我们各种的观感。

酒后唱歌减压力。
去KTV里释放压力,也是很不错的选择。尤其是喝完后再去唱歌,会更加尽兴。大家都是朋友,相互知根知底,聚在一起,没有一点警备和不安。

悠闲安逸近郊游。
三天小长假,喜欢旅游的朋友,不妨把目标定在周边的小景点。带上家人孩子,一起去旅旅游,也是非常惬意的事情。

4. 一个新品牌白酒怎样营销

主要从三点来思考。

第一点:模式创新,由于白酒行业普遍存在消费者选择白酒产品时,成本过高的现象(精力、时间、经济成本),因此解决消费者信任的问题就成为模式创新的前提(目前大凡发展较好的中小型酒企均是这一问题得到较好解决的)。

第二点,目前的一些新零售模式,比如茅台和永辉超市的合作,购物中心品鉴活动(尤其是酱酒和主打年轻人的产品),均能够解决信任的问题,这将极大程度地降低消费者的选择成本,使得消费者对“好酒”快速形成快速认知,进而促进消费行为。

第三点,如果类似永辉超市、购物中心的渠道存在可能性,那么围绕人群,一定还有其他新零售模式能够释放市场潜力。

互联网营销时代,作为白酒这种传统行业同样也要跟上时代的潮流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营销是未来零售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商家企业应该多关注线上,将营销重心转移至线上。

新品牌白酒渠道应当包含区域、渠道、终端三个部分:

区域方面的机会已经微乎其微,比如云南品斛堂的石斛酒,就是抓住了云南低端酒区域存在空白市场的机会。

渠道方面,中小型经销商机会越来越小,平台型经销商的机会到来。如茅台、泸州老窖、郎酒、洋河、剑南春等等,越来越多的酒企在进行厂商融合、一体化建设,使得中小型经销商的话语权越来越弱;另一方面,较大的经销商参与建设的连锁专卖,如华致酒行,将会是未来渠道的主要趋势之一。

同时,线上渠道方面,比如天猫、京东、1919、酒便利、酒仙网、酒直达、同城酒库、也买酒等等渠道销售占比越来越高,这方面已是未来发展确定性的机会。

终端方面,红酒已经开拓了购物中心、永辉超市等新型社区业态的市场,随着白酒消费市场向消费者的进一步前移,购物中心、新型社区商超也会是白酒渠道的机会。


5. 5元过期食品最低赔偿1000

网售“三无”保健品,法院判决十倍赔偿

消费者方某因护嗓需要欲购买润喉糖,花费895元在淘宝网店“某石斛店铺”购买了“铁皮石斛梨膏糖”15袋。

收货后,方某发现该商品外包装上未标识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生产标准等事项,认为该商品属假冒伪劣商品,遂向起诉到巴南法院,要求退货款、十倍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销售者即淘宝店家(经营者长沙市某保健食品经营部)在销售该产品时未尽到严格审查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遂判决其向方某退还货款895元,并十倍赔偿8950元。

法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或者使用有预包装的产品时,应仔细识别产品外包装是否标注有明确的生产厂家、生产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等重要事项,若发现标记不全或者不明的,可拒绝购买,已经购买的,可要求退贷,受到损失的,还可要求赔偿。

销售无资质厂家生产的产品,进货审查不严遭致十倍赔偿

消费者李某在经营者王某开设的淘宝店铺购得卤料45袋,共花费1116元。

可是,收货后,李某发现前述产品无相关的执行标准,并查询到涉案产品的食品调味加工厂的生产许可证已于产品生产日期之前注销,遂以王某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产品诉至法院,要求退货,并十倍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产品生产厂家已办理了注销登记,其主体资格终止,不再具备食品生产许可的主体资格,其继续生产的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王某经营的淘宝店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应退还货款1116元,并赔偿11160元。

6. 贵州土特产有哪些

1、册亨茶油

册亨茶油,贵州省册亨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茶油是用油茶树的种子榨成的油,具有特殊的清香味,耐储存、易吸收。2014年12月01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册亨茶油”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2、湄潭翠芽

湄潭翠芽,贵州省遵义市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湄潭翠芽外形扁平光滑,形似葵花籽,隐毫稀见,色泽绿翠,香气清芬悦鼻,粟香浓并伴有新鲜花香,滋味醇厚爽口,回味甘甜,汤色黄绿明亮,叶底嫩绿匀整。

3、都匀毛尖茶

都匀毛尖茶,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都匀毛尖,中国十大名茶之一。1956年,由毛泽东亲笔命名,又名“白毛尖”、“细毛尖”、“鱼钩茶”、“雀舌茶”,是贵州三大名茶之一。外形条索紧结纤细卷曲、披毫,色绿翠。

4、沙子空心李

沙子空心李,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沙子空心李从1858年起就在沿河自治县沙子街道沙坝村一带开始栽种,因李子成熟后果核与果肉分离,又因李子主产于沿河沙子街道而得名。

5、红岩葡萄

红岩葡萄,贵州省息烽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红岩葡萄沟种植葡萄有30多年历史,这里不仅气候适宜,而且土壤条件十分有利于葡萄生长。生产的葡萄穗型完整,果粒饱满,皮薄透亮,具有肉厚汁多,甜酸适口的特点。

阅读全文

与天猫超市石斛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野生石斛多少钱一棵 浏览:873
石斛可不可以和茶叶一起泡水喝 浏览:42
采摘野生石斛图片 浏览:356
石斛花旗参孕妇可以喝吗 浏览:49
甲鱼石斛炖灵芝的做法大全 浏览:434
河南可以种植石斛吗 浏览:28
田七丹参石斛花旗参功效 浏览:875
新鲜铁皮石斛如何保存吗 浏览:761
铁皮石斛水鸭母炖汤 浏览:875
安徽霍山石斛食用方法 浏览:851
石斛炖鸡汤的的功效与作用 浏览:648
生松树皮怎样处理再可以种石斛 浏览:185
采集野生石斛图片 浏览:401
三七石斛粉一起服用吗 浏览:832
新鲜石斛出芽能吃吗 浏览:892
铁皮石斛与麦冬可以同煮吗 浏览:777
野生石斛市场价多少钱一市斤 浏览:351
感冒期间能服用铁皮石斛吗 浏览:908
霍山铁皮石斛茶叶 浏览:383
霍山石斛2020价格报价 浏览:404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