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的五斗米,到底是月薪还是日薪
通常的解释为,五斗米是陶潜在彭泽县令任上的一个月工资。由于工资菲薄,还得迎来送往,看上级部门眼色行事,付出大于所得,因此愤而辞官。其实不然。
陶渊明在彭泽八十天的县令任期内,应发放工资为:十五人力役,三个月月俸81斛(第三个月虽然还差十天,但是根据公务人员工资发放形式为月中发放,因此第三个月的工资应该予以发放),绢布9匹(每月三匹)。
但他实际上只是领取了十五人的力役工资,三个月月俸81斛米也只领取了一半四十斛,剩下的一半要等职田收成下来再给。可是他根本没有等到职田收成下来就辞职不干了,因此他八十天只领了四十天的工资也就是四百斗,平均一天五斗。
❷ 有哪些消费者维权的经典案例
消费者维权的经典案例:
【案例一】
隐瞒信息误导消费者:
2017年初,消费者荆某、陈某在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汽车与该公司发生争议。经查,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将本属免费办理的业务交由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代为办理,收取消费者垫款服务费计22201元。
西安市工商局灞桥分局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认定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提供服务中,隐瞒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22万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汽车销售服务纠纷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问题,消费者在遇到问题,不能得到经销商和厂商回应时,可以通过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
【案例二】
冒用“苹果”商标经营:
2017年初,消费者赵某在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购买苹果电脑1台,后在处理售后服务问题中发现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商标侵权行为。经查,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苹果”商标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的情况下,将““苹果”商标作为经营标志和宣传使用,违法经营额计34038元。
西安市工商局碑林分局依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认定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责令其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作出罚款75000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未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既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也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
【案例三】
经营者不享有单方解释权:
2017年4月,高陵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经营场所内张贴的店堂告示上含有“以上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属某商贸有限公司”话语,涉嫌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禁止性规定,依法对其立案调查。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六)项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店堂告示的,不得“规定 经营者单方享有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
【案例四】
利用格式条款强制消费:
2017年7月,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消费者马某购买汽车过程中,利用格式条款,强制马某购买其指定的价值7000元的装饰材料及服务,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从中获利3500元。
西安市工商局双生分局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有关规定,认定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利用格式条款强制消费行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过程中,对于经营者强制消费、变相强制消费和添加不合理条件的经营行为,应拒绝交易。已经达成交易的,应通过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五】
不兑现返现奖励承诺:
2017年6月份,浙江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西安市工商局阎良分局转交案件线索,反映天猫店铺某专卖店在上一年“双11”促销奶粉期间,不兑现返现奖励承诺问题。经查,该专卖店承诺“双11当天付款最高前30名奖励3000元-100元不等的现金”。
但在兑付奖励时仅对前15名消费者兑现承诺。在未征得其余15名获奖消费者同意情况下,改用店铺积分进行奖励。最终,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商品时,要认真甄别,保留相关票据。在经营者不兑现承诺时,要及时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
【案例六】
价格信息误导消费者:
2017年2月9日,山西游客赵某在临潼旅游期间,在某土特产店购买了价值6468元的中药材“铁皮石斛”,后感觉“铁皮石斛”价格太高,通过“12315”投诉举报电话向西安市工商局临潼分局进行投诉。
经查,该土特产店销售人员销售时故意未将“铁皮石斛”价格说清楚,导致赵某将“每克10元”的价格误认为是“每根10元”,购买600多克,并将“铁皮石斛”打成粉状,付款6468元。
西安市工商局临潼分局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认定该土特产店故意不说清楚所提供的商品价格的行为,属于隐瞒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行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罚款19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
马铃薯生长异常农户受损:
2017年,兰陵县种植户张先生从经销商张某处购买土豆种7000公斤,2月中旬起垄覆膜种植于11个地块计49.3亩。4月27日起,该品种生长开始出现异常,遂找经销商协商。
种植户认为是土豆种质量问题,经销商认为是种植过程消毒不彻底,双方争执不下,协商陷入僵局。2017年5月,种植户拨打12315投诉电话,要求经销商赔偿经济损失。
兰陵县工商局、消协协调农业部门出具了鉴定报告。经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经销商赔偿种植户损失43000元。
【案例八】
天价内衣无效果:
蒙阴县消费者李女士于2017年3月份,在蒙阴县某化妆品店花17460元购买两套“梵依漫”美体内衣,穿着后发现没有其商家所说的宣传效果,要求退货。
经调查,消费者李女士反映情况属实,商家确实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的问题。经调解,商家认识到错误并同意为李女士退货,将李女士消费的17460元退还。
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办法(1994)
第一条为了照顾个人进口自用物品的合理需要,简化计税手续,根据《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准许应税进口的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以及其他个人自用物品(以下简称应税个人自用物品),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均由海关按照《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征收进口税。
本办法所称的进口税,包括关税和增值税、消费税。
本办法所称的应税个人自用物品,不包括汽车、摩托车及其配件、附件。对进口应税个人自用汽车、摩托车及其配件、附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和其他有关税法、规定征收进口税。
《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率表》)以下简称《税率表》)是本办法的组成部分。《税率表》中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定后,海关总署对外公布实施。第三条进口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携有应税个人自用物品的入境旅客及运输工具服务人员,进口邮递物品的收件人,以及以其他方式进口应税个人自用物品的收件人。
纳税义务人可以自行办理纳税手续,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纳税手续。接受委托办理纳税手续的代理人,应当遵守本办法对其委托人的各项规定。第四条海关总署依据《税率表》制定《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税则归类表》(以下简称《税则归类表》)。
海关对应税个人自用物品按《税则归类表》进行归类,确定适用的税率。进口物品如《税则归类表》中没有具体列名,可由海关按照《税率表》规定的范围归入最适合的税号归类征税。第五条进口税从价计征。第六条应税个人自用物品由海关按照填发税款缴纳证当日有效的税率和完税价格计征进口税。
进口税税额为完税价格乘以进口税税率。
纳税义务人应当在海关放行应税个人自用物品之前缴纳税款。第七条应税个人自用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税款,应当自开出税款缴纳证之日起一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海关发现漏征税款,应当自物品放行之日起一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海关可自违反规定行为发生之日起三年之内向纳税义务人追征。
海关发现或确认多征的税款,海关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义务人也可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一年内,要求海关退还。第八条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应当先按海关核定的税额缴纳税款,然后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海关书面申请复议。逾期申请的,海关不予受理。
海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海关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海关总署申请复议。海关总署在接到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对海关总署的复议决定仍然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条本办法自1994年7月1日起实施。
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税率表
税号物品名称进口税率1书报、刊物、教育专用的电影片、免税
幻灯片、原版录音带、录像带
避孕用具和药品
金、银及制品
食品2纺织品和制成品50%
电器用具(不包括微机、摄像机)
照相机、自行车、手表、钟表及其配件、附件
化妆品3摄像机100%4烟、酒200%5以上号列没有包括的物品20%
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
进口税税则归类表
说明:
本表未具体列名的物品,应按以下原则归类:
1、机电物品的主要功能无法确定时,应归入该项物品各项功能可归入的税号中税率最高的税号。
2、税号第2号第9项中,由两部及两部以上机器装配在一起形成的组合式机器,或具有两种及两种以上互补或交替功能的机器,应按具有主要功能的机器归类。
3、由不同独立部件(不论是否分开或由电缆或其他装置连接)组成的机器,如果组合后明显具有第2号第9项所列物品功能,则全部机器应按其功能归类。
4、若机电物品其主要功能及用途与表中税号第1、2、3相应项中物品相同,则应归入税号1、2、3中征税,否则应归入税号5征税。
5、物品不能按照上述4条归类时,应归入第5税号。
第1号:书报、刊物,教学专用的电影片、幻灯片、原版录音带、录像带、避孕用具和药品,食品。免税
101农作物种子:包括谷物种子,菜子,草子,花子及其他种植用种子。
102食品
103经卫生部统一指定的特效药,口蹄疫苗,人用炭疽疫苗,人用炭疽血清,播散性硬化症抗毒疫苗。
104书报,刊物,乐谱,海图,地图,教育专用的电影片、幻灯片,教学用原版录音带、录像带,地球仪,解剖模型,人体骨骼模型,教育用示意牌。
105避孕用具,避孕药品。
106金、银及其制品,包金饰品。
第2号:纺织品和制成品,电器用具,照相机,自行车,手表,钟表及其配件,附件,化妆品。税率50%。
201棉花(包括原棉,子棉,废棉),木棉,麻皮,丝棉,人造棉,合成棉。
202棉线,麻线,毛线,真丝,人造丝及其它材料制线、丝、纱、绳。
203棉、麻、毛、丝、人造、合成纤维纺织品和针织品,皮革。
204各种材料制衣着、头巾、围巾、领带、帽子、手套、袜子、手帕、床上用品、手巾、浴巾、桌布、窗帘布及其它纺织制成品,皮革制成品。
205自行车、三轮车,上述车辆配件、附件。
206各种手表,怀表、秒表及其配件、附件。
207闹钟、座钟,挂钟,台钟及钟用配件、附件。
208照像机,电影摄影机,电影放映机,银幕,幻灯机,幻灯片,照像制板机,照像机镜头,放大机,各种胶卷,胶片,感光纸,镜箱,闪光灯,闪光灯泡,滤色镜,测光表、曝光表,遮光罩,半身镜,接镜环,取景器,自拍器,三脚架,洗像盒,显影罐及其它照像器材、冲洗设备和冲洗用化学剂等。
209电器用具及器材:包括电视接收机,录(放)像机,电冰箱,洗衣机,录音机及放音机,收录(放)音组合机,电唱机,空气调节器,复印机,其它电器用具(其它税号列名的除外),上述物品的配件、附件。
210香水、化妆品:包括各种香水,香粉,花露水,化妆品及化妆、美容、修指甲专用工具。
第3号:摄像机及其配件、附件。税率100%
第4号:烟、酒。税率200%
401烟、酒:包括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例如:香烟,雪茄烟,烟丝等;各种内服的酒、健身酒、药酒(只适宜外擦的药酒归入税号第5号)
第5号:以上号列没有包括的物品。税率20%
501医疗器材:包括种类医疗、外科、牙科用仪器、器具;机械治疗、按摩器具;治疗用呼吸器具;矫形器具;夹板及其它骨折用具;人造的人体部分;助听器及为弥补生理缺陷或残疾而穿戴、植入人体内的其它器具;病人用拐杖,病人用轮椅,其它医疗器材,上述器材的配件、附件。
502测量、计量用仪器、仪表:包括游标卡尺,分厘卡,精密厚薄规,螺丝牙规,经纬仪,水平仪,平板仪,求积仪,万用曲线尺,绘图仪器,计算尺,显微镜,天平,气压表,万能表,示波器,精密计度、计量器等。
503药品和制成药品:包括各种治疗及预防用的片、丸、针、粉、膏、剂,各种抗生、抗菌的片、丸、针、粉剂等,水解蛋白素,人造血浆,中成药丸、散、膏、丹、浆、水,各种药用油、药品原料,化学药品。
504动物药料和香料:柱角(广牛角),蛇颠角,牛黄,猴枣,马宝,牛草结,羊草结,鹿鞭,海狗鞭,蛇胆及其它动物胆,蛇干,龙骨,龟板,墨鱼骨,鹿茸趸,鹿角丝,斑螯,全蝎,蜈蚣,羌虫,彭鱼腮,海龙,海马,海雀,金蝉花,蟾酥,石决明,珍珠粉及其它动物药料、香料。
505植物药料和香料:包括豆蔻,豆蔻花,肉豆蔻,砂仁,肉桂,香茅油,丁香,丁香油,咸薄荷,薄荷油,天麻,巴戟,杜仲,炮天雄(炮附子),冰片,梅片,玉桂,琥珀,红花,番红花,霸王花,麻黄,石斛,冬虫草,白花蛇舌草,槟榔。贝母,当归,甘草,茯苓,大黄,杞子,白芷。北芪(黄芪),党参,沙参。田七(三七)。川莲。沉香,陈皮,珠灵豆,胡茭根,紫草茸,茶辣及其它植物药料、香料。
506矿物药料:包括辰砂,朱砂,硼砂,雄黄,咸秋石及其它矿物药料。
507农药:包括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等。
508饮料:包括茶,咖啡,矿泉水以及其它各种包装的饮料及饮料的浓缩粉、晶、液。
509补品:鹿茸,西洋参,红参,石柱参,白皮参及各种切割、研磨状的参,其它保健品、补品及其粉、晶、液。
510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部件:包括微型计算机及其外部存储、输入、输出设备和零部件。
511打字机:包括手动打字机,电动打字机,文字处理机,电传打字机,打字带,及其配件、附件。
512体育用具:一般体育活动、体操、竞技、游泳及其它户外活动用具及其配件、附件、例如:航空、航海模型,健身器具,乒乓球,各种棋类,棋盘,猎枪及子弹等。
513厨房用具:包括各类炊具、餐具、灶具和厨具,例如:手动绞肉机,菜刀,微波炉,电烤箱,电炉灶,抽排油烟机,洗碗机,电饭煲,食品研磨机及搅拌器,水果或蔬菜的榨汁机,煤气灶,煤气点火器,煤油炉等。
514乐器:包括各类键盘弦乐器、弦乐器、手风琴,管乐器,打击乐器,电声乐器、节拍器,音叉和各种定音管等,上述乐器的配件、附件。
515各种橡胶、塑胶制品:例如:热水袋,橡胶布、片、管、圈、生胶片,海绵,轮胎,机器带,塑料花卉,有机玻璃制品等。
516刃具:包括合金刀头、铣刀,麻花钻头、锯片等刀具、刃具。
517工具:包括各种手提式手动及电动工具,例如:千斤顶,锤子,修表工具,木刨,手锯,斧,凿,钳子,打包机,电钻等。
518农具:包括农用喷雾器,割草机。园艺剪,镰刀,锄头,铁铲,犁,耙,镐等。
519文化用品:各类书写用具及材料、照相簿,集邮簿,印刷日历,放大镜,绘图用具,绘画用颜料,装订用具,算盘,手摇、电动削铅笔器,电子计算器,电子字典,誊写钢板等其它文化用品。
520鞋靴:包括各种材料制鞋、靴,鞋面、底、跟,鞋带,鞋油、鞋粉,橡胶及塑胶屐皮等。
521家俱:包括各种材料制的沙发、组合式家俱、柜、橱、台、桌、椅、床、床垫、坐垫等。
522杂项制品:包括花卉、苗木、润滑油,油漆,室内装修用品,酒精,旅行箱包、公文包,各类玩具,钓鱼用具,吸尘器,电风扇,电熨斗,地板打腊机,电动剃须刀及电动毛发推剪,吹风机,充电器,电插头,开关,交流电转换器,灯具,电话机,电话传真机,加湿机,家用地毯洗涤机,电子游戏机,上述物品的配件、附件;便携式小型望远镜,眼镜及其配件,洗涤用品,护发用品,发夹,缝纫机,毛衣编织机等;珠宝饰物;艺术品,收藏品和古物。
523其它未列名物品。
❹ 医保卡报销过中药夏枯草理赔会受影响吗
7月份起,这些中药饮片医保报销有调整
7月29日从市社保局获悉,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中药饮片试行分类管理的通知》,自7月1日起,我市中药饮片按照《中药饮片分类管理目录》执行准入法管理。也就是说,只有纳入《中药饮片分类管理目录》的中药饮片才能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
据了解,《中药饮片分类管理目录》共收录中药饮片908种,其中甲类781种,乙类127种。其中,甲类中药饮片主要是价格相对低廉、地方习用的常规品种;乙类中药饮片主要包括国家规定单方不予支付复方予以支付的品种、食药同源的品种、部分贵细品种、容易滥用品种、限定制度范围的品种等。那么,报销的规定又是如何?甲类中药饮片:不设个人自理比例,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乙类中药饮片:设定个人自理比例,先自理5%,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丙类中药饮片(未收录进《中药饮片分类管理目录》的):基本医疗保险不能报销。
据介绍,乙类中药饮片清单包括:白及、黑芝麻、山楂、昆布、白芷、胡椒、郁李仁、阿胶、百合、花椒、栀子、阿胶珠、川贝母、火麻仁、焦栀子、鳖甲、大蒜、芥子、炒栀子、斑蝥、粉葛、橘红、枳_子、蝉蜕、高良姜、决明子、肉苁蓉、蜂房、何首乌、苦杏仁、扁豆花、蝼蛄、制何首乌、辣椒、代代花、鸡内金、红芪、莱菔子、丁香、金钱白花蛇、炙红芪、莲子、红花、九香虫、三七、龙眼肉、槐花、鹿角、三叶青、罗汉果、金银花、鹿角胶、山慈菇、麦芽、玫瑰花、鹿角霜、山柰、南瓜子、人参花、龟甲胶、生姜、胖大海、菊米、黑蚂蚁、天麻、葡萄干、三七花、虻虫、薤白、芡实、山银花、牡蛎、姜黄、桑椹、天山雪莲、蕲蛇、玉竹、肉豆蔻、松花粉、牛角腮、八角茴香、砂仁、夏枯草、全蝎、白扁豆、青果、布渣叶、桑螵蛸、白果、沙棘、荷叶、水牛角、荜茇、秫米、茶叶、水蛭、草果、酸枣仁、桑叶、乌梢蛇、陈皮、桃仁、肉桂、蜈蚣、刀豆、乌梅、南方红豆杉、蟋蟀、赤小豆、香橼、铁皮石斛、五谷虫、大枣、小茴香、茯苓、大青盐、佛手、甜杏仁、茯苓皮、淡豆豉、榧子、益智、炒茯苓、芦荟、覆盆子、薏苡仁、茯苓神、枸杞子、芫荽子、猪苓、核桃仁、猴头菇、黑豆、余甘子、云芝。
(4)征收石斛补偿标准扩展阅读:医疗保险
一、基本介绍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❺ 我去年租种了一亩农田,种了铁皮石斛(为多年生经济作物),现在政府要征用,请问应如何补偿我呢
因为各地的标准不尽相同,建议在当地的国土局走访了解。
❻ 角加斗怎么读
一、角加斗是斛,拼音是hú。
二、斛字的基本释义:
1、旧量器,方形,口小,底大,容量本为十斗,后来改为五斗。
2、(Hú)姓。
三、斛字的笔顺是撇, 横撇/横钩, 撇, 横折钩, 横, 横, 竖, 点, 点, 横, 竖。
相关组词有斛律、石斛、万斛、米斛、斛槛、过斛、斛发、踢斛、浴斛、小斛、斛舡、斛舟、百斛、物斛等。
一、石斛
[shí hú]
多年生草本植物,生在高山的岩石上或树上,茎多节,绿褐色,叶子披针形,花白色,花瓣的顶端淡紫色。茎可入药。
二、万斛
[wàn hú]
极言容量之多。古代以十斗为一斛,南宋末年改为五斗。
三、踢斛
[tī hú]
是漕政用语,是清代漕粮征收中的一种弊端。指的是各州县征收漕粮,蠹役为勒索百姓粮米,在粮米过斗之时,故意震动,以使斗内粮食压实,从中多取。
四、百斛
[bǎi hú]
泛指多斛。斛,量具名。古以十斗为斛,南宋末改为五斗。
五、石斛汤
[shí hú tāng]
一味中药配方,主治虚劳,身体疼痛,发热羸瘦,主要原料为石斛,苍术,桔梗,陈橘皮等。
❼ 【斛】的粤语发音
斛:粤语:huk6
拼音:[hú]
释义:
1.旧量器,方形,口小,底大,容量本为十斗,后来改为五斗。
2.(Hú)姓。
笔画:
(7)征收石斛补偿标准扩展阅读:
斛原来是中国旧量器名,亦是容量单位,一斛本为十斗,后来改为五斗。源于敕勒族,出自古敕勒族斛律部族,属于以部族名称汉化为姓氏。据史籍《姓氏考略》记载:斛姓为斛律、斛斯等复姓所改,而斛律、斛斯均为南北朝时期北方少数民族的姓氏,后来才逐渐改为单姓斛。
相关组词:
一、石斛[ shí hú ]
释义:多年生草本植物,生在高山的岩石上或树上,茎多节,绿褐色,叶子披针形,花白色,花瓣的顶端淡紫色。茎可入药。
二、斛律[ hú lǜ ]
释义:姓。
三、米斛[ mǐ hú]
释义:指米粮。
四、踢斛[ tī hú ]
释义:是漕政用语,是清代漕粮征收中的一种弊端。
五、万斛[ wàn hú ]
释义:极言容量之多。
❽ 石斛这个斛字广东话怎么读
广州音字典里边正音为 hug6 。斛具体解释如下:
1、旧量器,方形,口小,底大,容量本为十斗,后来改为五斗。
2、(Hú)姓。
组词:石斛、斛律、米斛、踢斛、浴斛、万斛、斛槛、斛发、过斛、钟斛、粮斛、斛舡、斛舟、斛子
(8)征收石斛补偿标准扩展阅读
斛笔画
斛组词,部分词语解释
1、石斛:[shí hú]
多年生草本植物,生在高山的岩石上或树上,茎多节,绿褐色,叶子披针形,花白色,花瓣的顶端淡紫色。茎可入药。
2、斛律:[hú lǜ]
姓。
3、米斛:[mǐ hú]
指米粮。
4、踢斛:[tī hú]
是漕政用语,是清代漕粮征收中的一种弊端。指的是各州县征收漕粮,蠹役为勒索百姓粮米,在粮米过斗之时,故意震动,以使斗内粮食压实,从中多取。
5、万斛:[wàn hú]
极言容量之多。古代以十斗为一斛,南宋末年改为五斗。
❾ 铁皮石斛搬迁赔偿标准
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是前3年年均产值的3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