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5元過期食品最低賠償1000
網售「三無」保健品,法院判決十倍賠償
消費者方某因護嗓需要欲購買潤喉糖,花費895元在淘寶網店「某石斛店鋪」購買了「鐵皮石斛梨膏糖」15袋。
收貨後,方某發現該商品外包裝上未標識生產廠家、生產地址、生產標准等事項,認為該商品屬假冒偽劣商品,遂向起訴到巴南法院,要求退貨款、十倍賠償。
法院審理後認為,銷售者即淘寶店家(經營者長沙市某保健食品經營部)在銷售該產品時未盡到嚴格審查義務,應承擔賠償責任,遂判決其向方某退還貨款895元,並十倍賠償8950元。
法官提醒:消費者在購買或者使用有預包裝的產品時,應仔細識別產品外包裝是否標注有明確的生產廠家、生產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標准代號、生產許可證編號等重要事項,若發現標記不全或者不明的,可拒絕購買,已經購買的,可要求退貸,受到損失的,還可要求賠償。
銷售無資質廠家生產的產品,進貨審查不嚴遭致十倍賠償
消費者李某在經營者王某開設的淘寶店鋪購得鹵料45袋,共花費1116元。
可是,收貨後,李某發現前述產品無相關的執行標准,並查詢到涉案產品的食品調味加工廠的生產許可證已於產品生產日期之前注銷,遂以王某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產品訴至法院,要求退貨,並十倍賠償。
法院審理後認為,涉案產品生產廠家已辦理了注銷登記,其主體資格終止,不再具備食品生產許可的主體資格,其繼續生產的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王某經營的淘寶店鋪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食品,應退還貨款1116元,並賠償11160元。
B. 石斛添加在酒里屬於非法添加嗎
這個要取決於是什麼酒!石斛目前還沒有批准可以在普通食品中使用!保健食品可以使用,但需要提供該食品中使用是安全可靠的證明!
如果是保健酒,有藍帽子標志並且有保健食品生產許可證,可以提供石斛添加在該保健食品中是安全可靠的證明,是准許添加在保健食品中的!
如果是普通的酒,生產企業沒有保健食品生產許可證,生產的只是普通食品,那麼是不準許的!屬於非法添加,消費者是可以提出退一賠十的經濟賠償的!
C. 月餅中添加鐵皮石斛被投訴會被處罰嗎
應該在封面說明原料中含有鐵皮石斛,雖然它對人身體有很多好處,但是它不適合所有人,有的人吃了會起反作用,如果不說明,投訴就會被處罰,並且賠償消費者損失。
D. 有哪些消費者維權的經典案例
消費者維權的經典案例:
【案例一】
隱瞞信息誤導消費者:
2017年初,消費者荊某、陳某在某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購買汽車與該公司發生爭議。經查,該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將本屬免費辦理的業務交由某汽車貿易有限公司代為辦理,收取消費者墊款服務費計22201元。
西安市工商局灞橋分局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認定該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在提供服務中,隱瞞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信息誤導消費者,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並作出罰款22萬元的行政處罰。
點評:汽車銷售服務糾紛是消費者投訴的熱點問題,消費者在遇到問題,不能得到經銷商和廠商回應時,可以通過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提請仲裁機構仲裁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方式進行維權。
【案例二】
冒用「蘋果」商標經營:
2017年初,消費者趙某在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購買蘋果電腦1台,後在處理售後服務問題中發現該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商標侵權行為。經查,該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蘋果」商標注冊商標所有人授權的情況下,將「「蘋果」商標作為經營標志和宣傳使用,違法經營額計34038元。
西安市工商局碑林分局依據《商標法》的有關規定,認定其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責令其立即停止商標侵權行為,並作出罰款75000元的行政處罰。
點評:未經許可使用他人注冊商標既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也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
【案例三】
經營者不享有單方解釋權:
2017年4月,高陵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某商貿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公司經營場所內張貼的店堂告示上含有「以上信息最終解釋權歸屬某商貿有限公司」話語,涉嫌違反《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的有關禁止性規定,依法對其立案調查。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並作出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點評:《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十二條第(六)項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使用店堂告示的,不得「規定 經營者單方享有解釋權或者最終解釋權」。
【案例四】
利用格式條款強制消費:
2017年7月,某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在消費者馬某購買汽車過程中,利用格式條款,強制馬某購買其指定的價值7000元的裝飾材料及服務,該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從中獲利3500元。
西安市工商局雙生分局依據《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有關規定,認定該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的行為屬於利用格式條款強制消費行為,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並作出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點評:消費者在購買商品和接受服務過程中,對於經營者強制消費、變相強制消費和添加不合理條件的經營行為,應拒絕交易。已經達成交易的,應通過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投訴舉報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案例五】
不兌現返現獎勵承諾:
2017年6月份,浙江杭州市餘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向西安市工商局閻良分局轉交案件線索,反映天貓店鋪某專賣店在上一年「雙11」促銷奶粉期間,不兌現返現獎勵承諾問題。經查,該專賣店承諾「雙11當天付款最高前30名獎勵3000元-100元不等的現金」。
但在兌付獎勵時僅對前15名消費者兌現承諾。在未徵得其餘15名獲獎消費者同意情況下,改用店鋪積分進行獎勵。最終,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並作出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點評:消費者在網上購買商品時,要認真甄別,保留相關票據。在經營者不兌現承諾時,要及時主張自己的合法權利。
【案例六】
價格信息誤導消費者:
2017年2月9日,山西遊客趙某在臨潼旅遊期間,在某土特產店購買了價值6468元的中葯材「鐵皮石斛」,後感覺「鐵皮石斛」價格太高,通過「12315」投訴舉報電話向西安市工商局臨潼分局進行投訴。
經查,該土特產店銷售人員銷售時故意未將「鐵皮石斛」價格說清楚,導致趙某將「每克10元」的價格誤認為是「每根10元」,購買600多克,並將「鐵皮石斛」打成粉狀,付款6468元。
西安市工商局臨潼分局依據《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的有關規定,認定該土特產店故意不說清楚所提供的商品價格的行為,屬於隱瞞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信息誤導消費者行為,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並作出警告、罰款19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七】
馬鈴薯生長異常農戶受損:
2017年,蘭陵縣種植戶張先生從經銷商張某處購買土豆種7000公斤,2月中旬起壟覆膜種植於11個地塊計49.3畝。4月27日起,該品種生長開始出現異常,遂找經銷商協商。
種植戶認為是土豆種質量問題,經銷商認為是種植過程消毒不徹底,雙方爭執不下,協商陷入僵局。2017年5月,種植戶撥打12315投訴電話,要求經銷商賠償經濟損失。
蘭陵縣工商局、消協協調農業部門出具了鑒定報告。經協調,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經銷商賠償種植戶損失43000元。
【案例八】
天價內衣無效果:
蒙陰縣消費者李女士於2017年3月份,在蒙陰縣某化妝品店花17460元購買兩套「梵依漫」美體內衣,穿著後發現沒有其商家所說的宣傳效果,要求退貨。
經調查,消費者李女士反映情況屬實,商家確實存在虛假宣傳誤導消費的問題。經調解,商家認識到錯誤並同意為李女士退貨,將李女士消費的17460元退還。
E. 鐵皮石斛搬遷賠償標准
土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最高是前3年年均產值的30倍。
F. 雞毛飛上天魏老闆去買地是第幾集
第51集
有一個姓魏的老闆看上了玉珠隱居的那個小山村,想要圈地搞開發,可他還沒動手就被陳江河看出了意圖,先一步把山上的地包括樹木全都圈了起來,並讓鄉親們發動親戚朋友人去領魏老闆的免費肥料,這一手把魏老闆給徹底整懵了,原以為就幾十戶的小村整整多出了幾倍的人數。
(6)石斛中職賠償擴展閱讀:
魏老闆經過一番打聽知道是陳江河在背後出的主意,就帶著秘書來拜訪他。他自說自話地給陳江河兩人計算了一下他們所種石斛的收益,將價格壓低了一半,試圖說服他們將地賣給自己,並以岩旭集團正在開發的樓盤做誘餌引誘兩人去城裡買房。
陳江河從口中得知集團開發的樓盤賣三萬一平,就立刻打電話給公司的秘書,讓他們將開盤日期押後,魏老闆聞言這才知道兩人身份不一般,頓時坐不住了,畢恭畢敬地起身准備告辭,又被陳江河給叫住了。玉珠和陳江河兩人語重心長地教訓了魏老闆一番,直得他心服口服才放他離開了。
《雞毛飛上天》是由余丁執導,張譯、殷桃、陶澤如、張佳寧、高姝瑤、花昆、林伊婷等主演的都市商業劇。該劇以陳江河和妻子駱玉珠的感情和創業故事為線索,講述了義烏改革發展30多年曲折而又輝煌的歷程。
G. 我泡的石斛怎麼沒有點顏色的
你泡的石斛,如果連淡淡的綠色都沒有的話,那麼恭喜你,你上當啦,你買的石斛,已經是石斛渣渣啦,已經被人提煉過了。你可以找到商家,可要求賠償損失,並加倍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