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石斛是安徽省霍山县。
霍山石斛(学名:Dendrobium huoshanenseC. Z. Tang et S. J. Cheng)俗称米斛,是兰科石斛属的草本植物,为中国特有,国家一级保护植物。茎直立,肉质,不分枝,具3-7节,淡黄绿色,有时带淡紫红色斑点,干后淡黄色。叶革质,2-3枚互生于茎的上部,斜出,舌状长圆形。
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主产于大别山区的安徽省霍山县,大多生长在云雾缭绕的悬崖峭壁崖石缝隙间和参天古树上,生于山地林中树干上和山谷岩石上。霍山石斛能大幅度提高人体内SOD(延缓衰老的主要物质)水平,对经常熬夜、用脑、烟酒过度,体虚乏力的人群,经常饮用非常适宜。
地理标志:
2020 年 3 月 9 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安徽省霍山县福绿宝石斛开发有限公司、安徽霍山斛花郎石斛开发有限公司、霍山县诚品石斛专业合作社、安徽霍仙草堂中药食材开发有限公司、霍山农夫石斛发展有限公司使用“霍山石斛”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Ⅱ 霍山石斛公司负面概况是传销吗
一、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二、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