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不法商人给老年人设置“陷阱”,采用各种推销方式来骗取钱财,并且频频得手。老年人辨别能力有限,往往掉入“陷阱”而被骗健康、钱财。
推销保健品的9种常见骗局
骗局1 “专家”义诊免费讲座
不法商贩在住宅小区、早市或公园推销药品、保健品或医疗器械,通过免费体检途径,无中生有或有意夸大老年人身体的健康隐患,从而达到推销药品的目的。
骗局2 大肆宣传疗效
正规保健品都有国家批准的功效,任何保健品最多只能起到保健或治疗时的辅助作用,并不能起到治疗作用。而不法商贩大肆宣传疗效。
骗局3 产品“包治百病”
宣传产品神乎其神,对大部分的内科疾病都有效,甚至“包治百病”。
骗局4 “慢性病也能治愈”
说乙肝、糖尿病、高血压、癌症等世界医学难题居然能通过服用保健品治愈,违背医学,满足患者急于想治愈、不想长期服药的心理。
骗局5 “进口、专利、高科技”
打着“进口、专利、高科技、绿色环保”的旗号,吸引老年消费者。有意夸大宣传,将普通的商品宣传成高科技或绿色环保商品。
骗局6 “免费旅游”、“赠送体检”
以免费专车、旅游、赠送体检等“策略”推销保健品,诱导老年人消费。
骗局7 “陪聊”搞感情促销
有些独居的老人,很希望与人交流,骗子们就抓住这一点搞感情促销。先是对老人家热情招呼,然后天天上门陪老人说话,还帮忙做家务,取得老人的信任后就开始推销价格不菲的产品。 骗局8 步步设套,最后“走人”
第一天办免费讲座,并赠送洗衣粉等物;第二天推销某低价物品,称回家试用,可退货退钱;第三天如期退货退钱,并推销另一高价物品,一般几百元,仍承诺退款;第四天“走人”。 骗局9 “买保健品能发财”
有些不法商家以“健康投资”回报丰厚,只要购买企业生产的保健品,不仅可以获得包括境外旅游在内的种种丰厚赠品,更诱人的是可以获得大量该集团公司的原始股。证监部门表示,类似行为涉嫌变相、非法发行原始股,但“买产品赠送原始股”的方式实际是在打擦边球,这给证监部门和工商部门对其进行查处都带来了难度。
http://www.bbaqw.com/cs/3937.htm?qq
总结分析老年人买保健品上当个中原因,既有老年人健康意识强、对保健品“情有独钟”,也缘于骗子的推销手段越来越隐蔽、越来越具有欺骗性,相关部门监管不力也是重要原因。
Ⅱ 康恩贝石斛洋参浸膏出现白点是怎么回事
别用了,去找药店联系厂家
Ⅲ 9.9团购帮铁皮石斛是不是虚假广告
不是,也有特价的产品,你需要看看是否是正规品牌的。
Ⅳ 九九团购帮在电视购物节目中推销的铁皮石斛是假的,不要上当
直接投诉啊!还是要选正规的企业,资质齐全的!
Ⅳ 香港买石斛给骗隔了一天了,想找回损失怎么办
看到过一个在内地被骗的,找了媒体曝光,又找当地旅游局,最后成功全部退货退款。
能说说您这事细节么?
—— 淘宝 : 聚仙草 铁皮石斛
Ⅵ 上海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
你不是已经打12315了吗?
Ⅶ 刚在拼多多上买的面膜,有点不敢用,可以帮我看看用起来安全吗
这些都不能判定这个面膜安不安全,如果对产品有疑惑建议退货,或者直接询问商家
Ⅷ 有哪些消费者维权的经典案例
消费者维权的经典案例:
【案例一】
隐瞒信息误导消费者:
2017年初,消费者荆某、陈某在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汽车与该公司发生争议。经查,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将本属免费办理的业务交由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代为办理,收取消费者垫款服务费计22201元。
西安市工商局灞桥分局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认定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提供服务中,隐瞒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22万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汽车销售服务纠纷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问题,消费者在遇到问题,不能得到经销商和厂商回应时,可以通过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
【案例二】
冒用“苹果”商标经营:
2017年初,消费者赵某在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购买苹果电脑1台,后在处理售后服务问题中发现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商标侵权行为。经查,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苹果”商标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的情况下,将““苹果”商标作为经营标志和宣传使用,违法经营额计34038元。
西安市工商局碑林分局依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认定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责令其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作出罚款75000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未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既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也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
【案例三】
经营者不享有单方解释权:
2017年4月,高陵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经营场所内张贴的店堂告示上含有“以上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属某商贸有限公司”话语,涉嫌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禁止性规定,依法对其立案调查。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六)项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店堂告示的,不得“规定 经营者单方享有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
【案例四】
利用格式条款强制消费:
2017年7月,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消费者马某购买汽车过程中,利用格式条款,强制马某购买其指定的价值7000元的装饰材料及服务,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从中获利3500元。
西安市工商局双生分局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有关规定,认定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利用格式条款强制消费行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过程中,对于经营者强制消费、变相强制消费和添加不合理条件的经营行为,应拒绝交易。已经达成交易的,应通过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举报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五】
不兑现返现奖励承诺:
2017年6月份,浙江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西安市工商局阎良分局转交案件线索,反映天猫店铺某专卖店在上一年“双11”促销奶粉期间,不兑现返现奖励承诺问题。经查,该专卖店承诺“双11当天付款最高前30名奖励3000元-100元不等的现金”。
但在兑付奖励时仅对前15名消费者兑现承诺。在未征得其余15名获奖消费者同意情况下,改用店铺积分进行奖励。最终,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商品时,要认真甄别,保留相关票据。在经营者不兑现承诺时,要及时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
【案例六】
价格信息误导消费者:
2017年2月9日,山西游客赵某在临潼旅游期间,在某土特产店购买了价值6468元的中药材“铁皮石斛”,后感觉“铁皮石斛”价格太高,通过“12315”投诉举报电话向西安市工商局临潼分局进行投诉。
经查,该土特产店销售人员销售时故意未将“铁皮石斛”价格说清楚,导致赵某将“每克10元”的价格误认为是“每根10元”,购买600多克,并将“铁皮石斛”打成粉状,付款6468元。
西安市工商局临潼分局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认定该土特产店故意不说清楚所提供的商品价格的行为,属于隐瞒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行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罚款19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
马铃薯生长异常农户受损:
2017年,兰陵县种植户张先生从经销商张某处购买土豆种7000公斤,2月中旬起垄覆膜种植于11个地块计49.3亩。4月27日起,该品种生长开始出现异常,遂找经销商协商。
种植户认为是土豆种质量问题,经销商认为是种植过程消毒不彻底,双方争执不下,协商陷入僵局。2017年5月,种植户拨打12315投诉电话,要求经销商赔偿经济损失。
兰陵县工商局、消协协调农业部门出具了鉴定报告。经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经销商赔偿种植户损失43000元。
【案例八】
天价内衣无效果:
蒙阴县消费者李女士于2017年3月份,在蒙阴县某化妆品店花17460元购买两套“梵依漫”美体内衣,穿着后发现没有其商家所说的宣传效果,要求退货。
经调查,消费者李女士反映情况属实,商家确实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的问题。经调解,商家认识到错误并同意为李女士退货,将李女士消费的17460元退还。
Ⅸ 井冈山打假打电话我们买了假的石斛怎么办
如果您觉得是假货,可以先联系商家,沟通问题,实在不满意或者无法确定可以和商家商量解决,现在网购“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已经深入人心了